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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都知道漢哥在代銷業將近八年的時間,在這之前,待過半年的房仲業,有幸在臺灣唯一股票上市的仲介公司服務學習,對於房地產菜鳥來說,這確實能夠迅速累積房產實務與技能。

 
後來漢哥來到代銷業,還是很多人都會說:

🙋🏼‍♂️「漢哥,像你們做房仲的⋯」
🙋🏻「漢哥,房仲業現在好做嗎?」
🙋🏽‍♀️「漢哥,我的房子能不能請你幫我賣?」

首先,我們來看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」,針對仲介業跟代銷業的名詞解釋吧!
仲介業務:「指從事不動產買賣、互易、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」。
代銷業務:「指受起造人或建築業之委託,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不動產之業務」。

哥翻成白話文跟大家解釋一下,仲介業賣的是中古屋或二手屋(經轉手的房子,不論轉手幾次,都透過仲介賣);代銷賣的是預售屋,建設公司蓋房子,代銷負責銷售建設公司的房子,所以絕對都是全新未住的一手屋。

 
回想起七、八年前剛踏入上市房仲公司,哥就經歷一場震撼教育,該房仲公司以保障底薪讓年輕人趨之若鶩,但比起他家房仲業,確實偏向高壓管理,讓不少人在試用期間便吞敗陣亡,黯然離職。房仲業務除了賣房子以外,哥認為更重要的是具備開發能力,房仲不像代銷,銷售產品就是建設公司的建案,反之,房仲能夠銷售的產品,都是必須靠自己(或同事)開發取得,沒有開發就沒有產品能賣,所以你說,對一個房仲業務來說,開發重不重要?

 
開發物件的方式非常多:

陌生開發:陌開有很多方法,舉凡:挨家挨戶按門鈴、拜訪社區管理員、庄頭歐巴桑拉關係、菜市場或量販店門口發派報

上述方法哥都做過,很累很辛苦,但也是一種體驗跟業務的精神⋯,雖然回頭去看,難免覺得有點沒效率又浪費時間,不過若時間很多,做做陌開或許有意想不到的收穫。

寄送開發函:鎖定你想要開發的社區,調出「第二類謄本」,上面會有該社區所有權人的戶籍地,然後製作一封文情並茂的「開發函」,裡面可以自介,告訴所有權人你對這社區的房子有多麼了解,成交了幾戶,加深所有權人的印象,就容易開發到物件啦。

戶籍地拜訪:這招是哥最喜歡做的開發方式,如同上述"寄送開發函",調出第二類謄本後,直接出發前往戶籍地找屋主,為什麼哥喜歡這招,因為可以邊找屋主邊到處吃喝玩樂啊😅

但戶籍地拜訪也要小心幾件事,容易撲空是其一,其二是有些人買房子並沒有讓家人知道,你熊熊衝去跟他家人說要找某某某,詢問房子事宜,鬧到對方家庭革命,千萬要謹慎!

網路開發:比如591,或其他租賃及售屋網,都會刊登出待租售的物件,想辦法查出該物件所有權人的聯絡方式,就能輕鬆開發到物件啦~這招滿偷懶的,但不失為一個開發的好方法,切記,聰明的懶惰才是職場王道!

以上跟各位尬聊房仲業務的開發招式,「開發」絕對是一名合格房仲,必須每天都要求自己達標的工作要點之一。

這是上集,下集我們再來跟大家尬聊,代銷的工作又在幹嘛,究竟仲介跟代銷有什麼差異呢?那我們下次見囉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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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漢克的代銷人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